date: 2026-07-03 cover: /blog-covers/precision-strike.webp title: "限制性招標是黑箱嗎?近一年台灣政府標案資料分析" description: "限制性招標不等於黑箱。用政府採購法與 BidAcumen 近一年台灣公開標案資料,看限制性招標常出現在哪些機關、品項、金額與投標家數,幫廠商判斷競爭與風險。"
限制性招標是黑箱嗎?近一年台灣政府標案資料分析
2025-07-03 到 2026-07-02 這一年,BidAcumen 整理了近 20 萬件台灣政府採購公告。其中約 5.6 萬件的採購方式提到「限制性招標」,約占整體近三成。
也就是說,你每看四件政府標案,差不多就會撞到一件限制性招標。不是冷門角落,不是偶爾出現的小怪獸,是每天都會在政府採購市場裡冒出來的常態。
但真正有意思的不是那個接近三成的比例。
真正有意思的是,這批限制性招標切開來看,幾乎一半一半:
| 類型 | 件數 | 佔限制性招標比例 |
|---|---|---|
| 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約 2.8 萬件 | 約五成 |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約 2.8 萬件 | 約五成 |
這就尷尬了。
因為很多人聽到「限制性招標」,腦袋會直接跳到三個字:黑箱吧?
可是資料告訴你,同一個「限制性招標」標籤底下,其實有兩種很不一樣的東西。一種是真的沒有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另一種則有走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只是最後依法進入限制性招標的議價或比價程序。
所以,看到限制性招標就喊黑箱,太懶;看到限制性招標就完全放心,也太天真。
真正該問的是:它是哪一種限制性招標?出現在哪個機關?哪個品項?幾家投標?誰得標?這才是廠商投標前該看的東西。
限制性招標不是暗門,比較像一扇有門禁的門
先把法律講清楚,不然後面全部會歪掉。
《政府採購法》第 18 條把招標方式分成三種: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限制性招標。公開招標,是用公告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選擇性招標,是先公開辦資格審查,再邀請合格廠商投標;限制性招標,則是不經公告程序,邀請兩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只邀請一家廠商議價。
第 19 條接著說,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原則上應該公開招標。例外在哪裡?第 20 條是選擇性招標,第 22 條就是限制性招標。
第 22 條列了 16 種可以採限制性招標的情況。像是公開招標後沒人投、獨家供應或專利且沒有合適替代、不可預見的緊急事故、原有採購後續維修或擴充需要相容、研究發展、專業服務或技術服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還有文化藝術服務、社會福利服務等等。
翻成白話:限制性招標不是「機關想找誰就找誰」的免死金牌。它有法律上的入口條件。
而《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3-1 條又補了一刀:機關如果要依第 22 條辦限制性招標,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要就個案說明符合哪一款情形,簽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可以比價的,優先用比價。
所以限制性招標不是採購界的暗門,它比較像一扇有門禁的門。
問題不是有門禁就一定違法。問題是誰拿得到卡、為什麼拿得到卡、門口有沒有留下紀錄。
同樣叫限制性招標,競爭長得很不一樣
回到 BidAcumen 這次的近一年資料。
在已決標的限制性招標中,兩種型態差很多:
| 類型 | 決標件數 | 決標總金額 | 平均投標家數 | 單一廠商比例 |
|---|---|---|---|---|
| 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約 2.8 萬件 | 近 6,000 億元 | 約 1.1 家 | 接近 98% |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約 2.2 萬件 | 約 3,700 億元 | 約 1.8 家 | 約六成半 |
這張表才是重點。
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那一邊,平均投標家數只有 1 家出頭,幾乎都是單一廠商。這不意外,因為這類案子本來就不是公開向市場徵求所有廠商來競爭。
但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那一邊,平均投標家數接近 2 家。單一廠商比例仍然高,但競爭樣子已經不同。它不是你想像中那種完全沒有人看得到門口的房間,至少曾經有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入口。
所以你看到一個標案寫「限制性招標」,第一件事不要先罵,也不要先放棄。
先看它到底是「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還是「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這一步差很多。差到像你聽到「我要去面試」和「我爸叫我去公司報到」都叫找工作,但中間那個競爭性,嗯,大家心裡有數。
近一年大盤:限制性招標約九成已決標
這批限制性招標,在查詢當下的狀態大致如下:
| 狀態 | 件數 | 佔比 |
|---|---|---|
| 決標 | 約 5 萬件 | 約九成 |
| 流標 | 約 3,000 件 | 約 5% |
| 逾時 | 約 2,000 件 | 約 4% |
| 招標 | 約 1,000 件 | 約 2% |
其中已決標案件裡,有正值決標金額的約 4.9 萬件,決標總金額接近兆元級。平均每件約 2,000 萬元,但中位數只有約 300 萬元。
平均值和中位數差這麼多,意思很簡單:少數超大案會把平均值拉到天上去。你只看平均,就會以為每件限制性招標都像抱著金磚走路;但看中位數,才比較接近一般廠商會遇到的中間案型。
這也是政府標案資料最常騙人的地方。不是資料故意騙你,是平均數這個東西,遇到超大金額案就會開始表演魔術。
投標家數:超過八成只有一家
已決標限制性招標的投標家數分布如下:
| 投標家數 | 件數 | 佔比 |
|---|---|---|
| 1 | 約 4.2 萬件 | 約八成三 |
| 2 | 約 4,600 件 | 約一成 |
| 3 | 約 1,900 件 | 約 4% |
| 4 | 約 900 件 | 約 2% |
| 5 | 約 400 件 | 不到 1% |
單一廠商比例約是八成三。
這個數字很刺激,但不要拿它直接當犯罪片預告。限制性招標本來就常常會進到議價或少數廠商比價,投標家數少是制度設計的一部分。
真正有用的判讀方式是把「八成三左右」當成基準線。
如果某個機關、某個品項,長期單一廠商比例比這個還高,而且又多半是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那就值得追問。不是直接定罪,是追問:為什麼市場總是只剩那一家?是專利、相容性、地區限制、履約門檻,還是機關習慣?
這才是資料分析該做的事。
決標方式:約六成最低標、四成最有利標
已決標限制性招標的決標方式:
| 決標方式 | 件數 | 佔比 |
|---|---|---|
| 最低標 | 約 3 萬件 | 約六成 |
| 最有利標 | 約 2 萬件 | 約四成 |
| 其他(最高標等收入性質採購) | 極少數 | 不到 1% |
這裡也不要偷懶。
最低標不等於粗糙,最有利標也不等於高級。最低標可能是規格明確、價格可比;最有利標可能是服務品質、技術能力、執行方法比價格更重要。
但對廠商來說,這兩種遊戲完全不同。
最低標像是大家站上同一條跑道,比誰成本控制強;最有利標像是你不只要跑,還要邊跑邊交一份企劃書,評審還會看你跑姿好不好看。很累,但這就是現實。
哪些機關較常出現限制性招標?
近一年限制性招標較常出現的機關,大致包括這些代表性類型:
| 機關 | 限制性件數 | 全部標案 | 限制性佔比 |
|---|---|---|---|
| 屏東縣政府 | 六百件上下 | 千件以上 | 約五成 |
| 臺東縣政府 | 六百件上下 | 千件以上 | 約五成 |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五百件上下 | 數百件 | 約七成 |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五百件上下 | 數百件 | 約六成 |
|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四百件上下 | 千件以上 | 約三成 |
| 花蓮縣政府 | 四百件上下 | 數百件 | 約五成 |
| 苗栗縣政府 | 四百件上下 | 千件以上 | 約三成多 |
| 彰化縣政府 | 四百件上下 | 近千件 | 約四成 |
| 新竹市政府 | 四百件上下 | 數百件 | 約六成 |
|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 四百件上下 | 兩千件以上 | 約兩成 |
| 宜蘭縣政府 | 三百多件 | 數百件 | 約六成 |
|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三百多件 | 數百件 | 約五成 |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三百多件 | 近千件 | 約四成 |
| 衛生福利部 | 三百多件 | 四百多件 | 八成多 |
| 雲林縣政府 | 三百多件 | 近千件 | 約三成多 |
看到衛生福利部八成多,很多人第一反應會是:哇,這麼高?
先踩剎車。
衛福部的採購任務包含醫療、防疫、社福等領域。這些領域比較常碰到專業服務、特定醫療產品、社會福利服務、緊急或特殊採購需求。限制性招標比例高,不等於有問題;它可能只是反映業務型態。
但比例高仍然值得看。因為對廠商來說,機關常用什麼採購方式,會直接影響你能不能進場。
如果一個機關大量使用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限制性招標,那你至少還有進入評選的門。如果大量是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那你要做的功課就不是等公告,而是了解這個市場為什麼被少數供應者掌握。
講難聽一點:門開在哪裡都不知道,你很努力投標也只是努力撞牆。
哪些品項最常走限制性招標?
近一年限制性招標常見的品項,大多集中在服務類:
| 類別 | 限制性件數 | 平均投標家數 |
|---|---|---|
| 勞務類911 政府行政服務 | 四千多件 | 約 1.5 家 |
| 勞務類96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四千多件 | 約 1.6 家 |
| 勞務類8672 工程服務 | 三千多件 | 約 1.7 家 |
| 勞務類842 軟體執行服務 | 三千件上下 | 約 1.2 家 |
| 工程類5139 其他土木工程 | 兩千多件 | 約 1 家 |
| 勞務類97 其他服務 | 兩千多件 | 約 1.4 家 |
| 勞務類94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近兩千件 | 約 1.2 家 |
| 勞務類886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一千多件 | 約 1 家 |
| 勞務類933 社會服務 | 一千多件 | 約 1.5 家 |
| 勞務類92 教育服務 | 一千多件 | 接近 2 家 |
這裡的畫面很清楚:服務類很多。
政府行政服務、文化體育、工程服務、軟體執行、環保服務、設備維修、社會服務、教育服務。這些品項常常不是單純買一箱螺絲,規格寫好、價格最低就好。它們會牽涉專業能力、既有系統、地區履約、服務品質、後續維護。
這大致呼應第 22 條裡面那些適用情境: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社會福利服務,或因相容性必須找原供應廠商等等。
但注意,這裡只能說「大致呼應」。BidAcumen 這次統計是用採購方式文字歸類,不是逐案驗證每一件到底引用第 22 條哪一款。資料可以幫你看趨勢,但不能替你把個案法條判完。這兩件事要分清楚,不然就會變成資料版通靈。
廠商看到限制性招標,該查哪五件事?
1. 它是經公開評選,還是未經公開評選?
這是第一刀。
如果是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代表市場曾經有一個公開入口。你要查的是評選條件、需求規格、優勝廠商、後續議價。
如果是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代表競爭入口比較窄。你要查的是法源理由、供應商是否真的有限、是否牽涉相容性、後續維修、專利或緊急採購。
2. 公告或文件有沒有說明第 22 條理由?
不要只看「限制性招標」四個字。
要往下看公告、招標文件或相關紀錄裡,是否有說明引用第 22 條哪一款,以及為什麼符合。流標後改採限制性、獨家供應、後續維護、公開評選優勝,這些理由的競爭意義完全不同。
同樣是限制性招標,一個是公開招標流標後不得不轉彎,一個是原廠零件相容性,一個是專業服務公開評選優勝。你不能把它們全部丟進同一鍋湯裡煮,煮出來只會像採購版大雜燴。
3. 投標家數和金額是否異常?
投標家數一個,不一定有問題。
但投標家數一個、金額很大、又看不出公開評選或合理的專屬性,那就值得多看幾眼。
反過來,如果是國防裝備、特定疫苗、能源設備原廠維護、既有系統後續擴充,單一廠商就未必奇怪。這不是護航,而是別把市場結構裝成陰謀論。
4. 同一機關、同一廠商是否反覆出現?
單一個案最容易誤判。
真正有價值的是長期模式:同一機關、同一品項,是不是常常限制性招標?得標廠商是不是高度集中?金額區間是不是固定?投標家數是不是長期只有一?
這些訊號不能直接證明違法,但可以幫廠商判斷:這個市場是開放競爭,還是已經形成固定供應圈。
5. 這個品項本來是不是就容易限制競爭?
軟體維護、醫療產品、國防裝備、專業技術服務,常常有相容性、專利、資格、履約能力問題。
但如果是一個看起來非常一般、供應商很多、規格也不特殊的品項,卻長期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那就值得查。
不是看到限制性就喊黑箱,而是看到「沒有合理限制競爭理由」的限制性,才該真的警覺。
BidAcumen 在這裡能幫你做什麼?
政府電子採購網會給你單一公告。可是廠商真正需要的,常常不是單一公告,而是脈絡。
你需要知道:
- 這個機關過去一年有多少限制性招標?
- 這些案子多半是經公開評選,還是未經公開評選?
- 哪些品項最常出現?
- 平均幾家投標?
- 哪些廠商反覆得標?
- 同類型案子的金額通常落在哪裡?
這些問題,如果靠手動點公告,一天很快就沒了。你原本是要找標案,最後變成在瀏覽器裡做考古,還是那種沒有導覽耳機的考古。
BidAcumen 把公開標案資料整理成可以查詢、篩選、比較的結構化資料。它不能替你判斷某個案子違不違法,也不應該替任何機關或廠商貼標籤;但它可以幫你在投標前少一點盲猜,多一點基準線。
對廠商來說,這就夠重要了。
FAQ
限制性招標是什麼?
依《政府採購法》第 18 條,限制性招標是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的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一定違法或黑箱嗎?
不是。第 22 條列出可以採限制性招標的法定情形,施行細則第 23-1 條也要求機關就個案說明符合哪一款並簽報核准。但合法與否要回到個案文件和程序,不能只靠「限制性招標」四個字判斷。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是什麼意思?
它表示案件雖然最後採限制性招標程序,但前面曾經有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通常用於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社會福利服務等需要評選的採購。它和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的限制性招標,競爭型態不同。
為什麼限制性招標常常只有一家投標?
因為限制性招標本來就可能只邀請一家廠商議價,或邀請少數廠商比價。近一年 BidAcumen 資料中,已決標限制性招標的單一廠商比例約八成三。這個數字本身不能直接代表違法,但可以作為判斷特定機關或品項競爭程度的基準線。
廠商要怎麼判斷限制性招標值不值得追?
先看是否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再看公告或文件中是否說明第 22 條理由,接著查投標家數、金額、同一機關同一品項的歷史紀錄,以及得標廠商是否高度集中。
資料來源與限制
本文法規依據為全國法規資料庫《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3-1 條。
- 《政府採購法》: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7
-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23-1 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flno=23-1&pcode=A0030058
統計資料為 BidAcumen 於 2026-07-03 依公開標案資料整理,時間範圍為 2025-07-03 至 2026-07-02 公告案件。資料為查詢當下快照,可能因機關更正或資料更新而變動。
本文基於公開採購資料做市場分析,不指稱任何機關、廠商或個案有不當、違法或不公行為。限制性招標是否合法,仍須回到個案採購文件、引用法條、核准紀錄與主管機關或司法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