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2026-07-03 cover: /blog-covers/proposal.webp title: "政府標案企劃書範本怎麼用?服務建議書、評選項目與得標證據寫法" description: "政府標案企劃書不是把範本填滿。用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與 BidAcumen 近一年台灣公開標案資料,整理服務建議書、評選項目、簡報詢答、評選委員與未得標原因。"
政府標案企劃書不是作文比賽:範本救不了不懂評分表的人
你搜尋「政府標案企劃書範本」。
下載一份看起來很正式的 Word。封面有、目錄有、公司簡介有、組織架構有、服務流程有,甚至還有一堆漂亮表格。你開始往裡面填資料,填到最後整份文件厚厚一本,看起來很像真的。
然後沒得標。
最煩的是,你還不知道自己輸在哪裡。文件很完整啊,字也很多啊,排版也比上一版好看啊。
問題就在這裡。
政府標案的企劃書,尤其是服務建議書,不是作文比賽。它不是看你寫得多順、多漂亮、多像顧問簡報。它真正要做的事很土:把招標文件裡的評選項目,翻成委員可以給分的證據。
範本可以幫你不迷路。
但範本不會告訴你這一案的評分表長什麼樣,也不會自動幫你把「我們很專業」翻成「專業人力、履約能力、計畫完整性、過去績效」這些可以被打分的東西。
這篇用現行政府採購法規,加上 BidAcumen 近一年台灣公開標案資料,拆一件很實務的事:政府標案企劃書到底該怎麼看、怎麼寫、怎麼避免把自己寫成一本很好看的廢紙。
資料時間窗先講清楚:本文 BidAcumen 資料於 2026-07-03 整理,標案公告時間範圍為 2025-07-03 至 2026-07-02。
你以為在找範本,其實遇到三種不同遊戲
「政府標案企劃書」不是單一物種。
很多人把所有要交的書面資料都叫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書面報價、評選文件、簡報附件,全部混在一起。這很正常,因為市場上大家就是這樣講。
但法規和招標文件不是這樣看。
至少要先分三條路。
| 路徑 | 法規位置 | 企劃書/服務建議書的角色 |
|---|---|---|
| 最有利標 | 《政府採購法》第 52、56 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 依招標文件評選項目、配分或權重,讓評選委員會評分或排序 |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等;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 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者,再進入議價或後續程序 |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政府採購法》第 49 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 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的採購,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
這三條路都可能讓你交「企劃書」或類似文件,但玩法不同。
最有利標通常有明確評選項目、評審標準、評定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常見於金額較小的採購,不一定是最有利標,也不一定走完整評選委員會程序。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則更接近「先公開評選優勝者,再談後續」。
所以你不能拿同一份萬用範本到處貼。
這就像你不能拿同一份履歷同時投工程顧問、社群行銷、醫療設備維護,然後期待 HR 自己腦補你哪裡適合。人家不是你的人生教練,人家是在照表審資料。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它不是文學獎,是評分機器
如果你準備的是最有利標或類似評選案,《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是你要看的底層規則。
第 4 條要求,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時,招標文件要載明評選項目及評審標準、評定最有利標的方式、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才得協商及評選、不予評比或淘汰情形,以及必要時的文件標示與編頁要求。
這句話對廠商很重要。
因為評分表不是開會當天才生出來的。題目在招標文件裡早就寫好了。你沒讀題就開始寫企劃書,那不是努力,是亂槍打鳥。
第 5 條更直接。評選項目可以包含:
| 評選項目 | 可能看的內容 |
|---|---|
| 技術 | 專業人力、履約能力、設備資源、技術可行性、計畫完整性、對採購案的了解程度 |
| 品質 | 品質管制、檢驗測試、安全性、穩定性、可靠度、耐用性 |
| 功能 | 產能、便利性、相容性、擴充性、前瞻性 |
| 管理 | 組織架構、人員素質、工作介面、期程管理、分包計畫、安全衛生 |
| 商業條款 | 履約期限、付款條件、維修服務、售後服務、保固 |
| 過去履約績效 | 履約紀錄、經驗、實績、使用者評價、如期履約效率 |
| 價格 | 總標價組成、正確性、完整性、合理性、成本效益 |
| 財務計畫 | 營運收支、資金籌措、現金流量、投資效益 |
你看,這裡沒有一項叫「形容詞很感人」。
評選項目要和採購目的有關,要能分辨廠商差異,要明確、合理、可行,也不能為了圖利或不利特定廠商而設定。配分或權重也要反映項目的重要性。
所以一份好的服務建議書,不是把公司簡介寫得很華麗,而是把每個評選項目都翻成一組證據。
評選項目問「專業人力」,你就拿出人員名單、證照、經驗、角色分工。
評選項目問「期程管理」,你就拿出里程碑、風險控管、交付節點、延誤處理。
評選項目問「對採購案的了解程度」,你就不要只寫「本公司充分了解需求」。你要把需求拆開,指出難點,說你打算怎麼解。
不然委員看到「本公司具有豐富經驗、專業團隊、完整規劃」這種句子,大概只會心裡默念:很好,下一位。
簡報不是補考,價格也不是消失
最有利標有兩個常見誤會。
第一個誤會:服務建議書沒寫清楚,簡報補回來就好。
不行。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10 條說,廠商簡報和現場詢答,是為了讓評選委員更深入了解廠商在各評選項目的表現。簡報和詢答如果本身列為評選項目,配分或權重不得超過 20%。而且簡報不得更改投標文件內容,另外提出的變更或補充資料,也不應納入評選。
白話就是:簡報是解釋,不是重交作業。
你企劃書沒寫的東西,不能幻想現場用三張投影片救回來。那不是簡報,是急救。但法規沒有開這種急診室。
第二個誤會:最有利標就是不看價格。
也錯。
第 16、17 條規定,如果價格納入評分或序位評比,價格權重不得低於 20%,也不得超過 50%。第 9 條也說,如果招標文件沒有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在投標文件載明標價,應要求廠商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
所以價格不是不重要。
它只是未必是唯一變數。
這就是最有利標最麻煩的地方:你不能只靠低價,也不能只靠漂亮企劃書。你要同時回答「我為什麼值得這個價格」。
這不是寫作文。
這比較像在法庭上交證據。你每一句話都要能指向一個評分項目,不然就是漂亮廢話。
近一年資料:評選/企劃書不是小眾玩法
如果你覺得服務建議書只是少數高階標案才會遇到,資料會打臉你。
BidAcumen 近一年台灣公開標案資料中,共有近 20 萬筆公告案件,其中約 12 萬筆狀態為決標。用比較嚴格的條件抓三類評選/企劃書相關路徑:
| 類型 | 全部筆數 | 已決標筆數 | 占已決標比例 |
|---|---|---|---|
| 最有利標決標方式 | 約 6.9 萬筆 | 約 3.7 萬筆 | 約三成 |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約 6.7 萬筆 | 約 2.3 萬筆 | 約兩成 |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約 2.8 萬筆 | 約 2.2 萬筆 | 約兩成 |
| 上述任一評選/企劃書相關 | 約 10 萬筆 | 約 5 萬筆 | 約四成 |
這裡要說清楚:最後一列是內容分析用的廣義桶,不是法規正式分類,而且三類之間會重疊。
但就算保守看,它也說明一件事:評選/企劃書相關案件不是小支線。近一年已決標案件裡,廣義相關案件大約 5 萬筆,占四成以上。
你如果長期做政府標案,遲早會遇到需要把能力寫成評分證據的案子。
再看金額與競爭結構。以下只納入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都可合理比較的資料:
| 類型 | 可比樣本 | 決標金額合計 | 中位決標金額 | 決標價相對預算 | 中位投標家數 | 單一投標比例 |
|---|---|---|---|---|---|---|
| 最有利標 | 約 3.7 萬筆 | 兆元級 | 約 270 萬 | 約 1.0 | 1 | 約六成 |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約 2.3 萬筆 | 百億級 | 約 60 萬 | 約 0.98 | 1 | 約六成 |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限制性 | 約 2.2 萬筆 | 數千億級 | 約 450 萬 | 接近 1.0 | 1 | 約六成 |
幾個重點。
第一,最有利標可比樣本的決標金額合計達兆元級。這不是邊角料市場。
第二,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的中位決標金額落在百萬元以下,代表很多搜尋「企劃書範本」的人,可能不是在投上千萬大案,而是在投比較小、但仍要書面說服機關的案子。
第三,這三類的中位投標家數都是 1,單一投標比例大致都在六成以上。
這點很反直覺。很多人以為評選案一定是一堆廠商上台簡報廝殺。資料看起來不是。更多時候,是少數廠商,甚至一家廠商,要證明自己夠格。
所以企劃書不是只拿來打敗別人。
它也常常是拿來證明:就算只有你來投,機關也有理由相信你能做。
未得標原因:合格不等於會贏
再看未得標原因。
近一年可讀到非得標原因的紀錄約有 7 萬多筆。其中,文字提到服務建議、企劃書、評分、及格分數、最有利標、最優勝等評選/企劃相關字詞的約有 2 萬筆。
最常見的幾類是:
| 未得標原因 | 筆數 |
|---|---|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 約 2 萬筆 |
| 未達合格分數 | 數十筆 |
| 未達及格分數 80 分 | 數十筆 |
| 經出席委員評審後未達及格分數 | 數十筆 |
| 評分不及格 | 數十筆 |
這裡最有意思的是第一列。
它不是說你資格不合,也不是說文件缺件。
它是說:你合於招標文件,但你不是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也就是說,你不是沒有進考場。
你是進去了,但分數或排序不夠。
這就回到企劃書的本質。合格只是地板,不是天花板。服務建議書不能只證明「我可以做」,它還要證明「在這張評分表上,我比別人更值得拿分」。
很多廠商輸在這裡。不是產品爛,不是團隊弱,是證據沒有放對位置。你明明有實績,卻塞在公司簡介最後一頁;你明明有方法,卻沒對應到評選項目;你明明知道風險,卻沒有寫成風險矩陣和處置流程。
這就像你面試時一直講自己很負責,但面試官問的是「你上次怎麼處理系統當機」。你講人格特質,他要的是事故紀錄。
對不上,就沒有分。
評選委員資料能看,但不能亂用
評選委員不是神秘角色。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規定,委員會要有 5 人以上,由具有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的人員派兼或聘兼,其中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專家學者委員不能是政府機關現職人員。
同一準則第 4-1 條也明確禁止因請託關說、自薦、特定廠商利益、缺乏相關專門知識等原因遴選委員。第 6 條則說,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原則上要公開於指定資訊網站;但機關得依個案特性與實際需要不公開。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0 條也說,決標後要公開全部委員姓名及職業、出席委員姓名;但個別委員的評分或序位評比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要保密。
所以你可以看什麼?
你可以看公開委員名單、職業、出席紀錄、同類案件常見的專業背景。
你不能看什麼?
你不能看個別委員給誰幾分,也不該把公開名單拿去做關係經營。
BidAcumen 近一年最有利標決標案件中,約有三分之二可看到評選委員公開紀錄。有資料時,通常每案約 7 到 9 位委員。以姓名加所屬單位粗略辨識,近一年可見數萬組不同委員紀錄,其中不少曾出現在 2 件以上案件。
這些數字的正確用法,不是「猜哪個委員偏好誰」。
正確用法是理解語言。
如果你的標案常出現資訊服務背景的委員,技術架構、資安、維運、移轉計畫就不能寫成空話。如果常出現營運管理或社福領域委員,你的人力配置、服務流程、風險回應、現場管理就要更像實務方案,而不是公司介紹。
評選委員公開資料,是讓你理解這個領域會用什麼專業語言看案子。
不是讓你幻想有什麼神秘通關密碼。
一份企劃書,應該從評分表倒推
如果你只想帶走一套寫法,帶走這個。
不要先開範本。
先做四步。
1. 把評選項目拆成證據清單
打開招標文件,找到評選項目、評審標準、配分或權重。
然後不要急著寫正文。先做一張表:
| 評選項目 | 配分/權重 | 委員可能要看什麼 | 我能提供什麼證據 |
|---|---|---|---|
| 專業人力 | 例如 20% | 人員是否足夠、有沒有類似經驗 | 人員履歷、證照、分工、過往案經驗 |
| 執行方法 | 例如 30% | 方法是否可行、是否懂本案難點 | 工作流程、風險矩陣、時程、交付物 |
| 履約績效 | 例如 20% | 過去有沒有做成類似案 | 驗收紀錄、案例、使用者回饋 |
| 價格合理性 | 例如 30% | 報價是否合理、組成是否清楚 | 報價明細、成本假設、維運成本 |
這張表才是真正的「範本」。
不是封面範本,是思考範本。
2. 少寫形容詞,多寫可驗證事實
把這些句子刪掉一半:
- 本公司經驗豐富
- 本團隊專業完整
- 本計畫嚴謹可行
- 本服務品質優良
然後換成能被查核的東西:
- 近三年完成哪些相似案件
- 每個角色投入多少人月
- 哪些交付物在第幾週完成
- 風險發生時誰負責、幾小時內回應
- 驗收、維運、教育訓練怎麼做
委員不需要你誇自己。
委員需要你給他理由,讓他在評分表上把分數打高,還能在會議紀錄裡說得過去。
3. 把簡報當導覽,不要當補丁
簡報不是把企劃書重講一遍,也不是拿來補交新內容。
它應該像導覽圖:把配分最高、風險最大、最能區分你和其他廠商的證據拿出來講。
你可以用簡報讓委員更快理解你的方案,但不能把企劃書沒寫的東西拿到現場才說。這不只是策略問題,也是法規問題。
4. 寫之前先看同類案,不要閉門造車
寫服務建議書之前,用 BidAcumen 看同類案,有幾件事很有用:
| 你要看 | 為什麼 |
|---|---|
| 同機關過去類似案 | 機關常買什麼、常用什麼採購方式 |
| 同品項決標資料 | 預算和決標金額通常差多少 |
| 投標家數 | 是競爭市場,還是常常只有一兩家投 |
| 得標廠商 | 誰常贏、是否有固定強者 |
| 未得標原因 | 是價格輸、資格輸、評分輸,還是文件不合 |
| 評選委員公開紀錄 | 了解專業背景與常見評選語境 |
這些資料不會幫你自動寫出一份好企劃書。
但它會讓你知道,這份企劃書到底是在跟誰比、在哪張評分表上比、過去別人是怎麼輸的。
這比下載一份漂亮範本有用多了。
範本能用,但只能用在最後
最後講範本。
範本不是沒用。
它可以幫你整理章節、統一格式、避免漏掉基本資料。第一次寫的人,用範本當骨架很合理。
但範本只能放在最後。
正確順序應該是:
- 讀招標文件。
- 拆評選項目和權重。
- 找證據。
- 看同類案資料。
- 決定本案策略。
- 最後才把內容放進一個清楚的版型。
錯誤順序是:
- 下載範本。
- 填公司簡介。
- 貼幾張實績照片。
- 寫一堆「專業、嚴謹、完整」。
- 送出。
- 祈禱。
政府標案不太吃祈禱。
它吃證據。
小結:不要寫一份好看的企劃書,寫一份好評分的企劃書
政府標案企劃書不是作文比賽。
它是評選規則、採購需求、廠商能力、過往實績和價格合理性的交會點。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已經把遊戲規則講得很白:評選項目、評審標準、評定方式、配分或權重要寫進招標文件;委員要依照招標文件評選;簡報不能改投標文件內容;價格如果納入評分或評比,也有權重範圍。
BidAcumen 近一年資料也顯示,評選/企劃書相關案件不是少數人的煩惱。廣義相關已決標案件約 5 萬筆,占近一年已決標案件四成以上。未得標原因裡,也有大量「合格但不是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的情況。
所以別再問「有沒有政府標案企劃書範本可以套」。
更好的問題是:
這一案的評分表要什麼?
我有哪些證據?
哪幾項配分最高?
過去同類案誰贏、誰輸、怎麼輸?
我寫的每一頁,能不能讓委員更容易給分?
範本只能幫你把文件排整齊。
真正讓你有競爭力的,是你把評分表看懂,然後把證據放到正確的位置。
資料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政府採購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準用最有利標
- BidAcumen 近一年台灣公開標案資料,整理時間為 2026-07-03,標案公告時間範圍為 2025-07-03 至 2026-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