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2026-07-03 cover: /blog-covers/proposal.webp title: "政府標案企劃書範本怎麼用?服務建議書、評選項目與得標證據寫法" description: "政府標案企劃書不是把範本填滿。用政府採購法、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與 BidAcumen 近一年台灣公開標案資料,整理服務建議書、評選項目、簡報詢答、評選委員與未得標原因。"

政府標案企劃書不是作文比賽:範本救不了不懂評分表的人

你搜尋「政府標案企劃書範本」。

下載一份看起來很正式的 Word。封面有、目錄有、公司簡介有、組織架構有、服務流程有,甚至還有一堆漂亮表格。你開始往裡面填資料,填到最後整份文件厚厚一本,看起來很像真的。

然後沒得標。

最煩的是,你還不知道自己輸在哪裡。文件很完整啊,字也很多啊,排版也比上一版好看啊。

問題就在這裡。

政府標案的企劃書,尤其是服務建議書,不是作文比賽。它不是看你寫得多順、多漂亮、多像顧問簡報。它真正要做的事很土:把招標文件裡的評選項目,翻成委員可以給分的證據。

範本可以幫你不迷路。

但範本不會告訴你這一案的評分表長什麼樣,也不會自動幫你把「我們很專業」翻成「專業人力、履約能力、計畫完整性、過去績效」這些可以被打分的東西。

這篇用現行政府採購法規,加上 BidAcumen 近一年台灣公開標案資料,拆一件很實務的事:政府標案企劃書到底該怎麼看、怎麼寫、怎麼避免把自己寫成一本很好看的廢紙。

資料時間窗先講清楚:本文 BidAcumen 資料於 2026-07-03 整理,標案公告時間範圍為 2025-07-03 至 2026-07-02。

你以為在找範本,其實遇到三種不同遊戲

「政府標案企劃書」不是單一物種。

很多人把所有要交的書面資料都叫企劃書。服務建議書、企劃書、書面報價、評選文件、簡報附件,全部混在一起。這很正常,因為市場上大家就是這樣講。

但法規和招標文件不是這樣看。

至少要先分三條路。

路徑法規位置企劃書/服務建議書的角色
最有利標《政府採購法》第 52、56 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依招標文件評選項目、配分或權重,讓評選委員會評分或排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等;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者,再進入議價或後續程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政府採購法》第 49 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的採購,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這三條路都可能讓你交「企劃書」或類似文件,但玩法不同。

最有利標通常有明確評選項目、評審標準、評定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常見於金額較小的採購,不一定是最有利標,也不一定走完整評選委員會程序。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則更接近「先公開評選優勝者,再談後續」。

所以你不能拿同一份萬用範本到處貼。

這就像你不能拿同一份履歷同時投工程顧問、社群行銷、醫療設備維護,然後期待 HR 自己腦補你哪裡適合。人家不是你的人生教練,人家是在照表審資料。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它不是文學獎,是評分機器

如果你準備的是最有利標或類似評選案,《最有利標評選辦法》是你要看的底層規則。

第 4 條要求,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時,招標文件要載明評選項目及評審標準、評定最有利標的方式、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格後才得協商及評選、不予評比或淘汰情形,以及必要時的文件標示與編頁要求。

這句話對廠商很重要。

因為評分表不是開會當天才生出來的。題目在招標文件裡早就寫好了。你沒讀題就開始寫企劃書,那不是努力,是亂槍打鳥。

第 5 條更直接。評選項目可以包含:

評選項目可能看的內容
技術專業人力、履約能力、設備資源、技術可行性、計畫完整性、對採購案的了解程度
品質品質管制、檢驗測試、安全性、穩定性、可靠度、耐用性
功能產能、便利性、相容性、擴充性、前瞻性
管理組織架構、人員素質、工作介面、期程管理、分包計畫、安全衛生
商業條款履約期限、付款條件、維修服務、售後服務、保固
過去履約績效履約紀錄、經驗、實績、使用者評價、如期履約效率
價格總標價組成、正確性、完整性、合理性、成本效益
財務計畫營運收支、資金籌措、現金流量、投資效益

你看,這裡沒有一項叫「形容詞很感人」。

評選項目要和採購目的有關,要能分辨廠商差異,要明確、合理、可行,也不能為了圖利或不利特定廠商而設定。配分或權重也要反映項目的重要性。

所以一份好的服務建議書,不是把公司簡介寫得很華麗,而是把每個評選項目都翻成一組證據。

評選項目問「專業人力」,你就拿出人員名單、證照、經驗、角色分工。

評選項目問「期程管理」,你就拿出里程碑、風險控管、交付節點、延誤處理。

評選項目問「對採購案的了解程度」,你就不要只寫「本公司充分了解需求」。你要把需求拆開,指出難點,說你打算怎麼解。

不然委員看到「本公司具有豐富經驗、專業團隊、完整規劃」這種句子,大概只會心裡默念:很好,下一位。

簡報不是補考,價格也不是消失

最有利標有兩個常見誤會。

第一個誤會:服務建議書沒寫清楚,簡報補回來就好。

不行。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10 條說,廠商簡報和現場詢答,是為了讓評選委員更深入了解廠商在各評選項目的表現。簡報和詢答如果本身列為評選項目,配分或權重不得超過 20%。而且簡報不得更改投標文件內容,另外提出的變更或補充資料,也不應納入評選。

白話就是:簡報是解釋,不是重交作業。

你企劃書沒寫的東西,不能幻想現場用三張投影片救回來。那不是簡報,是急救。但法規沒有開這種急診室。

第二個誤會:最有利標就是不看價格。

也錯。

第 16、17 條規定,如果價格納入評分或序位評比,價格權重不得低於 20%,也不得超過 50%。第 9 條也說,如果招標文件沒有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在投標文件載明標價,應要求廠商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

所以價格不是不重要。

它只是未必是唯一變數。

這就是最有利標最麻煩的地方:你不能只靠低價,也不能只靠漂亮企劃書。你要同時回答「我為什麼值得這個價格」。

這不是寫作文。

這比較像在法庭上交證據。你每一句話都要能指向一個評分項目,不然就是漂亮廢話。

近一年資料:評選/企劃書不是小眾玩法

如果你覺得服務建議書只是少數高階標案才會遇到,資料會打臉你。

BidAcumen 近一年台灣公開標案資料中,共有近 20 萬筆公告案件,其中約 12 萬筆狀態為決標。用比較嚴格的條件抓三類評選/企劃書相關路徑:

類型全部筆數已決標筆數占已決標比例
最有利標決標方式約 6.9 萬筆約 3.7 萬筆約三成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約 6.7 萬筆約 2.3 萬筆約兩成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約 2.8 萬筆約 2.2 萬筆約兩成
上述任一評選/企劃書相關約 10 萬筆約 5 萬筆約四成

這裡要說清楚:最後一列是內容分析用的廣義桶,不是法規正式分類,而且三類之間會重疊。

但就算保守看,它也說明一件事:評選/企劃書相關案件不是小支線。近一年已決標案件裡,廣義相關案件大約 5 萬筆,占四成以上。

你如果長期做政府標案,遲早會遇到需要把能力寫成評分證據的案子。

再看金額與競爭結構。以下只納入決標金額與預算金額都可合理比較的資料:

類型可比樣本決標金額合計中位決標金額決標價相對預算中位投標家數單一投標比例
最有利標約 3.7 萬筆兆元級約 270 萬約 1.01約六成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約 2.3 萬筆百億級約 60 萬約 0.981約六成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限制性約 2.2 萬筆數千億級約 450 萬接近 1.01約六成

幾個重點。

第一,最有利標可比樣本的決標金額合計達兆元級。這不是邊角料市場。

第二,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的中位決標金額落在百萬元以下,代表很多搜尋「企劃書範本」的人,可能不是在投上千萬大案,而是在投比較小、但仍要書面說服機關的案子。

第三,這三類的中位投標家數都是 1,單一投標比例大致都在六成以上。

這點很反直覺。很多人以為評選案一定是一堆廠商上台簡報廝殺。資料看起來不是。更多時候,是少數廠商,甚至一家廠商,要證明自己夠格。

所以企劃書不是只拿來打敗別人。

它也常常是拿來證明:就算只有你來投,機關也有理由相信你能做。

未得標原因:合格不等於會贏

再看未得標原因。

近一年可讀到非得標原因的紀錄約有 7 萬多筆。其中,文字提到服務建議、企劃書、評分、及格分數、最有利標、最優勝等評選/企劃相關字詞的約有 2 萬筆

最常見的幾類是:

未得標原因筆數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約 2 萬筆
未達合格分數數十筆
未達及格分數 80 分數十筆
經出席委員評審後未達及格分數數十筆
評分不及格數十筆

這裡最有意思的是第一列。

它不是說你資格不合,也不是說文件缺件。

它是說:你合於招標文件,但你不是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也就是說,你不是沒有進考場。

你是進去了,但分數或排序不夠。

這就回到企劃書的本質。合格只是地板,不是天花板。服務建議書不能只證明「我可以做」,它還要證明「在這張評分表上,我比別人更值得拿分」。

很多廠商輸在這裡。不是產品爛,不是團隊弱,是證據沒有放對位置。你明明有實績,卻塞在公司簡介最後一頁;你明明有方法,卻沒對應到評選項目;你明明知道風險,卻沒有寫成風險矩陣和處置流程。

這就像你面試時一直講自己很負責,但面試官問的是「你上次怎麼處理系統當機」。你講人格特質,他要的是事故紀錄。

對不上,就沒有分。

評選委員資料能看,但不能亂用

評選委員不是神秘角色。

《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 4 條規定,委員會要有 5 人以上,由具有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的人員派兼或聘兼,其中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專家學者委員不能是政府機關現職人員。

同一準則第 4-1 條也明確禁止因請託關說、自薦、特定廠商利益、缺乏相關專門知識等原因遴選委員。第 6 條則說,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原則上要公開於指定資訊網站;但機關得依個案特性與實際需要不公開。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 20 條也說,決標後要公開全部委員姓名及職業、出席委員姓名;但個別委員的評分或序位評比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要保密。

所以你可以看什麼?

你可以看公開委員名單、職業、出席紀錄、同類案件常見的專業背景。

你不能看什麼?

你不能看個別委員給誰幾分,也不該把公開名單拿去做關係經營。

BidAcumen 近一年最有利標決標案件中,約有三分之二可看到評選委員公開紀錄。有資料時,通常每案約 7 到 9 位委員。以姓名加所屬單位粗略辨識,近一年可見數萬組不同委員紀錄,其中不少曾出現在 2 件以上案件。

這些數字的正確用法,不是「猜哪個委員偏好誰」。

正確用法是理解語言。

如果你的標案常出現資訊服務背景的委員,技術架構、資安、維運、移轉計畫就不能寫成空話。如果常出現營運管理或社福領域委員,你的人力配置、服務流程、風險回應、現場管理就要更像實務方案,而不是公司介紹。

評選委員公開資料,是讓你理解這個領域會用什麼專業語言看案子。

不是讓你幻想有什麼神秘通關密碼。

一份企劃書,應該從評分表倒推

如果你只想帶走一套寫法,帶走這個。

不要先開範本。

先做四步。

1. 把評選項目拆成證據清單

打開招標文件,找到評選項目、評審標準、配分或權重。

然後不要急著寫正文。先做一張表:

評選項目配分/權重委員可能要看什麼我能提供什麼證據
專業人力例如 20%人員是否足夠、有沒有類似經驗人員履歷、證照、分工、過往案經驗
執行方法例如 30%方法是否可行、是否懂本案難點工作流程、風險矩陣、時程、交付物
履約績效例如 20%過去有沒有做成類似案驗收紀錄、案例、使用者回饋
價格合理性例如 30%報價是否合理、組成是否清楚報價明細、成本假設、維運成本

這張表才是真正的「範本」。

不是封面範本,是思考範本。

2. 少寫形容詞,多寫可驗證事實

把這些句子刪掉一半:

  • 本公司經驗豐富
  • 本團隊專業完整
  • 本計畫嚴謹可行
  • 本服務品質優良

然後換成能被查核的東西:

  • 近三年完成哪些相似案件
  • 每個角色投入多少人月
  • 哪些交付物在第幾週完成
  • 風險發生時誰負責、幾小時內回應
  • 驗收、維運、教育訓練怎麼做

委員不需要你誇自己。

委員需要你給他理由,讓他在評分表上把分數打高,還能在會議紀錄裡說得過去。

3. 把簡報當導覽,不要當補丁

簡報不是把企劃書重講一遍,也不是拿來補交新內容。

它應該像導覽圖:把配分最高、風險最大、最能區分你和其他廠商的證據拿出來講。

你可以用簡報讓委員更快理解你的方案,但不能把企劃書沒寫的東西拿到現場才說。這不只是策略問題,也是法規問題。

4. 寫之前先看同類案,不要閉門造車

寫服務建議書之前,用 BidAcumen 看同類案,有幾件事很有用:

你要看為什麼
同機關過去類似案機關常買什麼、常用什麼採購方式
同品項決標資料預算和決標金額通常差多少
投標家數是競爭市場,還是常常只有一兩家投
得標廠商誰常贏、是否有固定強者
未得標原因是價格輸、資格輸、評分輸,還是文件不合
評選委員公開紀錄了解專業背景與常見評選語境

這些資料不會幫你自動寫出一份好企劃書。

但它會讓你知道,這份企劃書到底是在跟誰比、在哪張評分表上比、過去別人是怎麼輸的。

這比下載一份漂亮範本有用多了。

範本能用,但只能用在最後

最後講範本。

範本不是沒用。

它可以幫你整理章節、統一格式、避免漏掉基本資料。第一次寫的人,用範本當骨架很合理。

但範本只能放在最後。

正確順序應該是:

  1. 讀招標文件。
  2. 拆評選項目和權重。
  3. 找證據。
  4. 看同類案資料。
  5. 決定本案策略。
  6. 最後才把內容放進一個清楚的版型。

錯誤順序是:

  1. 下載範本。
  2. 填公司簡介。
  3. 貼幾張實績照片。
  4. 寫一堆「專業、嚴謹、完整」。
  5. 送出。
  6. 祈禱。

政府標案不太吃祈禱。

它吃證據。

小結:不要寫一份好看的企劃書,寫一份好評分的企劃書

政府標案企劃書不是作文比賽。

它是評選規則、採購需求、廠商能力、過往實績和價格合理性的交會點。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已經把遊戲規則講得很白:評選項目、評審標準、評定方式、配分或權重要寫進招標文件;委員要依照招標文件評選;簡報不能改投標文件內容;價格如果納入評分或評比,也有權重範圍。

BidAcumen 近一年資料也顯示,評選/企劃書相關案件不是少數人的煩惱。廣義相關已決標案件約 5 萬筆,占近一年已決標案件四成以上。未得標原因裡,也有大量「合格但不是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的情況。

所以別再問「有沒有政府標案企劃書範本可以套」。

更好的問題是:

這一案的評分表要什麼?
我有哪些證據?
哪幾項配分最高?
過去同類案誰贏、誰輸、怎麼輸?
我寫的每一頁,能不能讓委員更容易給分?

範本只能幫你把文件排整齊。

真正讓你有競爭力的,是你把評分表看懂,然後把證據放到正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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